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及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保支治欠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速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各州(市)应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名制录入情况及考勤更新率情况(未录入在建项目按要求录入、《关于推进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应用做好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中《州(市)在建工程清单》项目建筑工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更新率提升),并逐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在建项目未纳入省平台、已录入省平台未接入考勤、区域工人考勤更新率未达70%、单个项目工人考勤数少于57人、区域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平均到岗率未达60%、单个正常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打卡天数少于10天、项目经理每月到岗率低于有效施工天数80%的应督促属地及项目持续整改。
各州(市)需加紧开展全面摸底工作,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深入整改,同时建立“欠薪工作台帐”和“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台帐”,实行清单管理,以改促效。
二、持续进行实地督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5月下旬开展全省实名制工作专项督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常态化检查。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务必协助第三方检查组做好受检工程的联络及工作安排,检查结果同时纳入整改跟进。第三方检查组人员名单及检查胸卡样式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实名制管理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把握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工作、迅速整改到位。
(二)依托平台,用好用足监管及惩戒措施。以省平台监管数据效果提升为导向,多方面发力进行集中提升治理,对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第三方检查、州(市)逐项目排查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实施信用综合评价、全国平台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社会公布、取消评优等惩戒措施。
附件:1.第三方检查组工作人员名单
2.第三方检查组检查工作证样式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9日
注:该消息来源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体附件内容可到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