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自2019年起在上海市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符合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自我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条件,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应责任。
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核验,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存在违反承诺、提交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作弊的,将依据报考须知、不实承诺相应责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在国家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被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的报考人员,不适用报名告知承诺制,仍需按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由于疫情的原因,不排除推迟报名时间的可能,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二级建造师栏目,关注二级建造师微信公众号、加入二建微信交流群,我们会及时分享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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