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查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报材料的通知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被抽查的考生同时也将收到相关通知。
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对照考务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于8月17日前将本人清晰可见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需要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报名年限要求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一位考生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考试名称+姓名”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whrszjk@163.com)。凡未按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53-3991138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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