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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关于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18日,报名网址: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jzg.cpta.com.cn:82/),核查时间:2026年3月17日—20日,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7日—2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内,考试时间:5月30日、31日。具体信息如下:

吉林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31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18日

  参加我省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g.cpta.com.cn:82/,下同)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

  1.报名考区。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区报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见附件2)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

  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6年3月17日—20日

  报名确认时,系统提示“接受报名地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的,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相应的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有关情形如下: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7日—24日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7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54元。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通过或现场人工核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在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松原市和省(中)直考区组织实施。考前一周内,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

  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

  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相关事项

  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考生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省内合格证书。当年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保留到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

  自2025年度起,对通过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统一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制发纸质证书和存档表。考试合格人员电子证书获取方式如下:

  (一)在“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点击“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入口”注册并登录后,在右侧“我的证照”中查看或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二)下载“吉事办”APP注册并登录后,在“我的证照”“全部证照”中查看本人电子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级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

  预案,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

  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

  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

  2.报考条件

  3.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4.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考试科目及时间

附件1

  附件2

  报考条件

附件2

  附件3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3

  附件4

  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本科)

附件4

  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高职高专)

附件4-2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5年版)》编制。共涉及“土建施工类、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通讯类、环保类、机电设备类、公路运输类、铁路运输类、港口运输类、管道运输类、林业技术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用运输类、资源勘查类、水利水电设备类、地质工程与技术类、矿冶工程类、矿物加工类、测绘类、材料类、能源类、电力技术、计算机类、安全类、广播影视类”等34类133个专业,其中本专业76个,相近专业5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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