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督促责任主体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台投区、高新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房建市政工地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22〕6号)要求,依据《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闽建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漳建工〔2021〕1号)规定,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督促企业主体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跟踪日常考勤新增人员信息
密切跟踪劳务实名制平台项目在册人员变动情况,对入册人员数量增加较多的项目,应及时督促总承包单位做好新进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工作,总承包单位应将新进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如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留存备查。
二、核实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依托福建省住建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劳务实名制平台,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等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核实,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指定视频监控点进行线上核实。
三、相关处理
对不配合实名制考勤管理、存在考勤弄虚作假行为或已按装视频监控设备但施工时段未能正常使用等情形的,及时抄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合同履约评价部门,同时将该项目列入建筑市场检查必检项目,倒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4日
注:信息来源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