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加强吸引集聚国际专业人才,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将《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建设工程、规划领域)》(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印发,允许持有《清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我市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巴南区提供专业服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7日
注:信息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整内容请前往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