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注意1】非受托人责任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向委托人要求赔偿。
【注意2】关于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注意3】受托人承担赔偿的义务
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受托人赔偿;
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受托人赔偿。
【例题·单选题】某开发商将一项目的策划任务委托给乙公司,由于乙对上述项目策划工作经验不足,便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协议。丙按其要求完成了策划任务,后因开发商拒付酬金,导致乙无法向丙支付酬金,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丙无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B.丙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
C.乙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D.乙应向丙披露委托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题干中,开发商为委托人,乙公司为受托人,丙公司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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