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规定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提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相关部门。
三、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值班制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小微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四、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报告事故情况。
五、施工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分工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编制预案。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人员和器材。
【提示】注意总包分包,预案是由总承包统一编制,但组织、人员和器材是各自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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