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二、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三、建设工程竣工环保制度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国家规定的保密情况外,应该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建筑工程节能验收
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不符合民用建筑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1.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
2.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
3.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4.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达到验收条件后
(二)节能验收的组织
(三)节能验收的注意事项
1.节能验收的重点是检查建筑节能工程效果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存在下列情况不得验收(凭常识判断)
3.节能验收存在以下问题的,应重新组织验收
(1)验收组织机构不符合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2)参加验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
(3)参加验收各方主体验收意见不一致的;
(4)验收程序和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
(5)各方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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