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一审程序)
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应在6个月内结案;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延长,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1.起诉
2.受理
(1)法院在收到起诉状7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4)法院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5)法院应在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6)审判组织应当采用合议制,在组成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3.开庭审理
【注意1】原告无正当理由缺席,按撤销起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可以缺席判决。
【注意2】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4.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5.小额诉讼程序
标的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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