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中有很多的考生对考点、知识点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考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知识点五、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超过诉讼时效,胜诉权消灭(可以起诉,法院应受理)
>>实体权不消灭(超过诉讼时效,义务人自愿履行,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的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3
C.4
D.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2.某施工合同订立的时间为2004年5月1日,合同备案时间为2004年5月5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05年7月1日,确认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时间为2005年8月5日。则施工单位主张竣工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 )。
A.2004年5月1日 B.2004年5月5日
C.2005年7月1日 D.2005年8月5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本题中确认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时间为2005年8月5日,此时建设单位如没有按时付款,施工单位主张竣工结算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l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2007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由于没有发生的最后六个月,不能引起时效中止。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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