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2.从业要求
(1)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3)公路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公路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h。
(5)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3.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h;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8)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