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知识:分包、总包、业主三方的关系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7-23
普通

  1.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分包方的任何违约或疏忽,总包方均要承担连带责任,业主既可以向分包方,也可以向总包方提出索赔。

  2.总包方对分包方及分包工程的施工,应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这包括了: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的全过程。

  3.分包方不能直接与业主或监理发生联系(因为二者没有合同关系)。

  例如:

  ①分包方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承包方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由总承包方代表通知业主组织检查验收。

  ②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责任编辑:红豆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