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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质押及其种类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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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种类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责任编辑: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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