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因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的纠纷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8-03
普通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国内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二级建造师等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工程合同中的价款针对的是合格工程而言的,而在工程实践中,不合格产品也是普遍存在的,对于不合格产品如何计价也就自然成为了合同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中也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程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合程度;

  二是针对该工程质量应予支付工程款。

  对此,《解释》第16条也同时作出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也即: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红豆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