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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1-22
普通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

(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

(4)从权利随同主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的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另一种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又称概括转让。

责任编辑: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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