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建筑法》对施工许可证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1-22
普通

《建筑法》对施工许可证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延期超过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责任编辑:lwg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