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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建造师的基本权利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1-22
普通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注册建造师享有以下权利: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育;

7、好的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责任编辑: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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