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炉窑砌筑工程交工验收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1-05
普通

根据《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有:

(1)交工验收证书;

(2)开工、竣工报告;

(3)工序交接证明资料;

(4)炉子主要部位的测量资料;

(5)材料质量的证明资料,包括各种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代用证明、实验室复验报告、泥浆和不定型耐火材料的配置记录及检验报告;

(6)筑炉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保证核查资料,单位工程质量观感和综合评定资料;

(8)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资料;

(9)技术联系单(含合理化建议);

(10)冬期施工记录;

(11)设计变更资料(含图纸会审记录);

(12)竣工图。简单设计变更标注在施工图上;

(13)重大、复杂的设计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

责任编辑:lwg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