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导管埋置深度,一般宜控制在2~6 m。
(1)灌注水下混凝土是钻孔桩施工的重要工序,应特别注意。钻孔应经成孔质量检验合格清孔后,方可开始灌注工作。
(2)灌注前,对孔底沉淀层厚度应再进行一次测定。如厚度超过规定,可用喷射法向孔底喷射3~5 min,使沉渣悬浮,然后立即灌注首批水下混凝土。
(3)将首批混凝土灌人孔底后,立即测探孔内混凝土面高度,计算出导管内埋置深度,如符合要求,即可正常灌注。如发现导管内大量进水,表明出现灌注事故,应进行处理。
(4)灌注开始后,应紧凑、连续地进行,严禁中途停工。在灌注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拌合物从漏斗顶溢出或从漏斗外掉人孔底,使泥浆内含有水泥而变稠凝结,致使测深不准确。灌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管内混凝土下降和孔内水位升降情况,及时测量孔内混凝土面高度,正确指挥导管的提升和拆除。
导管提升时应保持轴线竖直和位置居中,逐步提升。拆除导管动作要快,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5 min。要防止螺栓、橡胶垫和工具等掉人孔中,要注意安全。已拆下的管节要立即清洗干净,堆放整齐。
(5)在灌注过程中,当导管内混凝土不满,含有空气时,后续混凝土要徐徐灌入,不可整斗地灌入漏斗和导管,以免在导管内形成高压气囊,挤出管节间的橡皮垫,而使导管漏水。
(6)当混凝土面升到钢筋骨架下端时,要采取措施防钢筋骨架被混凝土顶托上升。
(7)为确保桩顶质量,在桩顶设计标高以上应加灌一定高度,以便灌注结束后将此段混凝土清除。增加的高度,可按孔深、成孔方法和清孔方法确定。一般不宜小于0.5 m,长柱不宜小于1.0 m。
混凝土灌注到接近设计标高时,工地值班人员要计算还需要的混凝土数量(计算时应将导管内及混凝土输送泵管内的混凝土数量估计在内),通知拌和站按需要数拌制,以免造成浪费。
为减少以后凿除桩头的工作量,可在灌注结束后,混凝土凝结前,挖除多余的一段桩头,但应保留100~200 mm,以待随后修凿,接浇墩柱或承台。
旱地施工用的钢护筒,如需回收,可在灌注结束、混凝土初凝前拔出。当使用两半式钢护筒或木护筒时,要待混凝土强度达到5 MPa后方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