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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基本知识:工程验收基本要求

来源于网络 2015-01-14
普通

  工程验收基本要求:

  分部验收:完建且合格;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各2人;主要工作鉴定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评定等级,提出意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单位主持;工作为检查已完工程质量、形象、在建建设情况,待建的安排,拟投入的具备运行,对遗留问题处理要求;阶段验收鉴定书;蓄水、截流、机组启动等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具备条件(全部建成、不影响其他工程施工,运行管理条件初步具备,尾工妥善安排;签定启用协议)工作(检查是否岸设计完建,对缺陷提出要求,具备安全运行,对遗留问题提出要求,移交)程序(预备会,大会,检查资料,检查工程,开验收会)

  完工验收:所有分部完建合格;项目法人主持2-3人;工作(检查按设计完成,评定等级,对缺陷遗留提出处理要求,移交工程)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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