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防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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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9
普通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防火检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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