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10-16
普通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等;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责任编辑:R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