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投标文件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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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普通
投标文件的无效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规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机器也法定代表人印章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为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