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要点: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5-08-13
普通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超大型的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国内权威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庞大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二级建造师等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
1、工程设计档案资料;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责任编辑:you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