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7二建施工管理知识: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变更

来源于网络 2016-11-28
普通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中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此时的承诺应属于新的要约,除非原要约人作出新的承诺,合同不能成立。

承诺对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作出变更的,是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中已经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