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建建筑工程知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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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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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是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分级、分类和有效使用的基础。目前,通常把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为以下三个: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的危险区域;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危险区域;
2区: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的危险区域。
注: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容器和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中,1区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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