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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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普通
用工单位:
(1)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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