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要约撤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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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普通
【学员问题】】要约的撤回的含义是什么?
【解答】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