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2017年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土地征收的概念和前提

建设工程教育网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基础班课程已开通!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基础班课程梳理学习思路,明确各章重点,按照教材章节体系全面讲解,结合各章节历年考情分析、重难点以及典型例题进行系统解析,更有协会师资助力讲授,帮助考生摸清备考方向,赢在起跑线!点击了解招生详情>> 

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时间为10月21日、22日,正在备考的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上战场需亮剑,备考怎能没有新版教材!为了广大考生能够更加顺利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建筑书店提供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正版教材销售渠道!新鲜出炉啦!!!【出炉啦】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新版教材火爆销售中

  法律保障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不受侵犯,非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强制转让其财产权,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征收和征用是国家强制取得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或者强制使用公民和法人的财产的制度,属于一种例外规则。征收和征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项法律制度。其共同点在于强制性:依法实施的征收和征用,均仅依政府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征收命令、征用命令)而发生效力,无须征得被征收、被征用的公民和法人的同意,被征收、被征用的公民和法人必须服从、不得抗拒。土地征收和征用的不同点是:土地征收的实质是强制收买——主要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就变为了国有土地,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土地征用的实质是强制使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被征用的土地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即是一种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

  鉴于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行为,稍有不慎即可造成对公民和法人合法财产的严重侵害,因此必须由法律严格规定征收的法定条件。各国法律所规定的征收的法定条件有三项:一是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二是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三是必须予以公正补偿。《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中国土地征收的前提也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Keppo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 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直达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立即查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攻略考试政策

/模拟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资料免费领 资讯早知道
24小时客服 答疑解惑 关注公众号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