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1年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资料:批准阶段

来源网络 2010-09-20
普通

  6.批准阶段

  批准阶段自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收到标准报批稿起,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行业标准止。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标准报批稿及报批标准材料后,委托标准审查机构进行审核。部门审核后,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查机构对标准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标准报批稿进行必要的协调和完善工作。经国家标准技术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国家标准报批稿,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对需要通过WTO向各国通报的强制性标准,自通报之日起60日后,方可办理批准发布手续。

  对于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标准报批稿,经分管局长审核同意后,提请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批准发布。

  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发布。行业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编号、发布。

  7.出版阶段

  标准出版阶段自标准出版单位收到标准出版稿起,到标准正式出版止。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国家标准出版社出版,行业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新人购课

立减50元

每日一练

免费测试

报名条件

报名相关政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