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职业接触限值
2010-10-15
普通
在使用职业接触限值时,还必须注意:
1.在评价工作场所的污染或个人接触状况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测定方法和有关采样规范进行检测,在无上述规定时,也可用国内外公认的测定方法,使其全面反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污染状况,并正确运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作出恰当的评价。
2.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应用。要求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按8 h工作日内各个接触持续时间与其相应浓度的乘积之和除以8,得出8 h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应用个体采样器采样所得到的浓度值,主要适用于评价个人接触状况;工作场所的定点采样(区域采样),主要适用于工作环境卫生状况的评价。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可按式(8-1)计算,工作时间不足8 h者,仍以8 h计:
E=(CaTa+CbTb+…+CnTn)/8 (8-1)
式中 E——8小时工作日接触有毒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mg/m3;
8——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h;
CaCb——Ta……Tb……Tn时间段接触的相应浓度,mg/m.;
TaTb——Ca.Cb……Cn浓度下的相应接触持续时间,h.
如:乙酸乙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0 mg/m3.,劳动者接触状况为:300 mg/m3 浓度,接触2 h;200 mg/m3.浓度,接触2 h;180 mg/ m3.浓度,接触2 h;不接触,2 h.按式(8.1)计算:
E=(2×300+2×200+2×180+2×0).mg/m3÷8=170 mg/m3
结果1时,表示超过接触限值,不符合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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