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0〕218号文件精神,现我厅已完成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材料审核工作,现将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发新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新证时间
2010年12月28日
二、换发新证所需材料
1、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2、监理企业申报的所有换证人员《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包括不符换证条件的监理人员证书,否则不予换证。所有证书原件应按附件中流水号顺序整理,并在证书原件左上角标注流水号。
3、监理企业申报的所有换证人员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中更新信息,并且由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在系统中进行初审。
三、换证有关事宜
《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换证工作由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统一办理,首先各市按照通知要求收齐所有证书原件和补充资料,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中将更新申请提交到省审核状态,统一到省建设监理协会缴纳证书工本费(15元/本)后,携带第二项1、2条所列资料至省住建厅换发新证。
附件:1.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第二批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高川 联系电话:025-51868867
省建设监理协会
联系人:史娟、朱爱平 联系电话:025-86631268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