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用地使用权划拨

2011-02-15
普通

  3.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3.1 划拨的含义

  3.2 划拨的范围

  3.3 划拨的管理

  3.1 划拨的含义

  概念

  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含义

  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地无偿取得两种形式

  划拨土地一般无期限,但未经许可不得流转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

  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以外,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3.2 划拨的范围(六类)

  国家机关用地

  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规定的其他用地

  【典型例题】

  下列项目中,可以通过划分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 )

  A.社区便民超市

  B.税务机关办公楼

  C.服务于大众的快餐店

  D.别墅

  【答案】B

  【解析】拨划用地范围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 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 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无忧定制班三大班次 立即查看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