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施工许可证
4.2.2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9个)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在规划区内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有规划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
已确定了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通过审查)-有图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保证
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有监理
建设资金已落实(落实的标准)-有钱
其他条件(如消防规定)
【重点】建设资金落实的标准
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当于工程合同价的50%
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合同价的30%
【2006年】
下列不属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 )。
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C.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D.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
【答案】D
4.2.3 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申办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单位加盖印章并附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文件不齐全的相应顺延;对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15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施工许可证中的内容应与施工承包合同一致,且应当放至施工现场备查
不得伪造涂改
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日起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过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开工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2007年】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征后2个月未开工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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