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广告的要求
3.3.5 房地产广告的要求
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其基本单位应当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期限
表现项目位置的,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距离
涉及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的,如在规划或建设中必须注明
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是使用面积
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预售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其中使用了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的必须注明
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
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和年期
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的,应当真实、准确、标明出处
【2007年】
7.下列关于房地产广告的表述中,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有( ).
A.仅介绍项目名称的房地产广告,可不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号
B.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地产发布销售广告应载明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C.预售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D.在房地产广告中表示项目位置,可以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E.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承诺为入住者办理“农转非”的内容
【答案】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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