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城市房屋拆迁估价
2011-02-15
普通
3.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
3.1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概念
3.2 拆迁估价机构和人员
3.3 拆迁估价实务
3.4 拆迁估价结果公示和异议处理
3.5 拆迁估价纠纷调处
3.6 对违规估价机构和人员的处罚
3.1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概念
概念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相关规定
拆迁估价的标准是被拆迁房屋的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试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影响
拆迁房屋的价格中不包含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3.2 拆迁估价机构和人员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方式有
被拆迁人投票
拆迁当事人抽签
采用拆迁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共同接受的方式
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估价业务
估价报告必须由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估价机构与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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