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抵押
5.3 房地产抵押的一般规定
可合并抵押,也可分割抵押,还可以再抵押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其抵押额以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
抵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房地产,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大会通过,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
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地产抵押,必须经医理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抵押房地产,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企业的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共有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房地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不破租赁)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尚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所有的内容
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责,保险单应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其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房地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房屋的出租,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如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
【2007年】
以预售商品房抵押的.该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答案】√
5.4 房地产抵押合同
概念
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了保证债权债务的履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是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合同的一般内容(11条)
抵押合同的相关规定
如有保险,则需在保险合同中将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
在债务履行届满前,双方不得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房地产归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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