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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课程讲义:合同义务转移

2011-03-23
普通

  (二)合同权利转让条件

  1.合同权利须有效存在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同权利转让协议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应具有可转让性

  《合同法》第79第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屈服于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4.符合法定的程序

  (1)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无效

  (2)权利转让通知不得撤销,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法律规定需办理批、登记手续的,应办理

  (三)合同权利转让后果

  (1)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2)从权利随之转移

  (3)抗辩权随之转移

  (4)抵销权随之转移

  五、合同义务转移

  (一)相关概念

  (二)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

  (三)合同义务转移的效力

  (一)相关概念

  合同义务转移

  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将其义务转由第三人承担

  合同义务部分转移

  指合同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原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

  第三人取代合同原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并使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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