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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债的概念

2011-03-17
普通

  11.债发生的根据

  债的概念

  依合同等法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与被害人之间也形成债的关系

  债发生的根据

  合同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侵权行为

  其它

  12.债的消灭

  履行

  抵销

  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或法院裁决,可将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

  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标的物应收归国有

  混同

  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家企业合并)

  免除

  债权人放弃债权

  当事人死亡

  13.物权的特征与种类

  概念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的2大法律特征

  直接支配

  排他

  种类

  所有权-对自己的物

  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

  担保物权

  14.六种物权保护方式

  请求确认权利

  请求返还原物

  请求恢复原状

  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消除危险

  请求损害赔偿

  15.知识产权的涵义

  概念

  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特征

  人身、财产权双重性

  专有性

  地域性

  时间性

  种类

  著作权(版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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