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8日-8月12日
内容摘要:2011年海南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8日-8月12日,考生请于2011年10月17日至21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或者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打印准考证。
琼人社函〔2011〕587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报考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考试的科目是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该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2日上午0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02:0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3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
下午0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成绩可以滚动);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三)应考说明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及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8月12日。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三)报名方法:
1、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持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电话:66217166,联系人:李燕云)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②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年限的资历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④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相片3张;
⑤报名表及信息卡。
(4)持经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申报考生按规定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同时填涂《报名信息卡》,以及提交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必须按规定填写、填涂档案号。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7〕124号文件规定:报考全部科目者按210元/人标准收取,免试部分科目者按160元/人标准收取。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六、考场设置
全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1年10月17日至21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或者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指定辅导教材订购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事宜,考生可与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八、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了解报名情况。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