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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辅导资料: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2011-06-27
普通

   6、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权利:

  (一)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

  (二)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六)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和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七)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履行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四)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在执业中严格保守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六)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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