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讲义(14)
2011-06-01
普通
4.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程序
设立程序(两步)
领取营业执照
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章程
验资证明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骋用合同
暂定资质的管理
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条件不低于四级资质条件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可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其有效期不得延长
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管理机构
中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分级审批制度
一级资质审批-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及二级以下-由省级主管制定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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