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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技术》:矿山水害及其防治技术

2011-08-19
普通

  四、矿山水害及其防治技术

  (三)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

  5.矿山排水

  (2)煤矿。

  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和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位置。

  必须有工作、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水管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四)矿井水灾的预测和突水预兆

  2.矿井突水预兆

  (1)一般预兆

  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

  3)有时可闻到水的“嘶嘶”声;

  4)矿压增大,发生冒顶片帮及底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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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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