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公路建设管理法规(1)
2011-08-24
普通
第十三部分 公路建设管理法规
一、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参见教材P349)
(一)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表1B431012-1
序号 | 企业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
1 | 特级企业 | 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
2 | 一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m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
3 | 二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OOm的桥梁,长度<1OOm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
4 | 三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m,单跨跨度<40m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
(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表1B431012-2
序号 | 企业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
1 | 一级企业 |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 |
2 | 二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
2 | 三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
(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表1B431012-3
序号 | 企业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
1 | 一级企业 |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单跨跨度小于100m、单座桥长小于500m桥梁、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
2 | 二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
2 | 三级企业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
(四)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表1B431012-4
序号 | 企业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
1 | 一级企业 |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
2 | 二级企业 | 可承担单跨100m及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
(五)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表1B431012-5
序号 | 企业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
1 | 一级企业 |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
2 | 二级企业 | 可承担断面20m2及以下且长度1000 m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
(六)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表1B431012-6
序号 | 企业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
1 |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 |
2 | 通信系统工程分项 | 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
3 | 监控系统工程分项 | 可承担各级公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施工及安装 |
4 | 收费系统工程分项 | 可承担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
5 | 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 | 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和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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