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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安全生产法规(5)

2011-08-23
普通

  21.施工单位安全措施(十项措施)

  ■编制技术措施与方案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对下列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三类)

  △深基坑

  △地下暗挖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位置,可以是文字、符号和灯光)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责任方是指施工承包合同当事人,不是真正的责任方)

  ■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30日内到有关部门备案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总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来支付分包单位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2.出租机械设备设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

  ■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三证齐全)

  ■出租单位是否履行安全性能检测义务,是判定其是否承担安全责任的关键

  2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12条)

  ■有规章制度

  ■保证资金投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类人员经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并合格

  ■参加工伤保险

  ■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等符合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与用具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有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有应急的预案、组织和人员

  ■其它

  2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有效期

  ☆有效期3年,可延期3年,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可延期3年

  ■变更

  ☆变更后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注销

  ☆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或伪造安全许可证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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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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