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定于11月21日开始发放201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证书。考试合格的省直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休息。
附件:省直考区合格人员名单(208人):2011年二级建造师(省直上网)
注:省直考生是指:报名时资格审核在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进行审核的考生。
各市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领取。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小蜻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