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第十一批)初始、增项、变更注册等证章已做好,请于12月30日前带发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委托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证章。电话:66217166
领证名单(点击打开)
学习方法考试大纲
历年试题备考指导
扫码进入小程序每日刷题打卡
关注公众号(jianzao2)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