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2年二级建造师辅导: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

2012-01-13
普通

  (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责任编辑:棋雯

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逐章精讲,专家答疑

高效实验班

报名/考试不过,免费续学1年

无忧定制班

直播+录播 实务案例强化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