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法规》考点总结第二部分(2)
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中标通知书发出30内双方签定合同;
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的内容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侯选人名单与签定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工程和服务的形为包括: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4、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6、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不少于3家);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具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8、采取询价方式,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9、价格法中的价格包括商吕价格和服务价格;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其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